2022.13(0412) 11-1不再躲藏
練習11-不再躲藏
所以,神隱藏自己,以提升人們的信仰,使其能在各種掩飾下發現祂。因為一旦他們發現祂的秘密,掩飾就失去效用了。他們說:「你看,是祂!祂在那裡,就在牆後,透過窗格子看外面!」哦,神聖的愛,祢隱藏自己,躍過我們的苦難,使我們順服。叫我們驚奇,又激動又困惑。祢粉碎我們所有的幻想和計畫,使我們既無路可走,也無光亮指引----直到我們找著祢·····。
哦,神聖的愛,看不見祢藏身於一切美善及造物中,是多麼愚蠢的一件事。------高薩德(Jean Pierre De Caussade)
要使人珍愛一切的方法,就是讓他了解到,一切都可能消失。----柴斯特頓
耶穌曾經說,慈愛的神像個永不停止尋找迷羊的牧人,即使迷失的羊只有一隻,祂也不以所擁有的九十九隻羊為滿足。我們繼續躲藏,祂則不斷地尋找。
羅勃·傅剛(Robert Fulghum) 寫道,有一次他坐在辦公室裡,聽到鄰居的孩子在玩捉迷藏。他想起自己小時候玩捉迷藏時,有一個小孩特別會躲,最後大家都放棄找他了,開始爭論起玩這個遊戲的真諦:躲藏、尋找,還有爭吵。
在傅剛辦公室外的那群孩子當中也有一個很會躲,搞得大家快要放棄找他了。傅剛很想對他大喊:「讓人找到你啊,孩子!」不過,他想到這樣做會造成很多麻煩,就作罷了。
傅剛後來提到,大人也同樣有太會躲藏的傾向。
我們將過錯、缺點和恐懼掩飾起來,然後覺得為什麼自己這麼孤單、感覺遭到摒棄?
「想要隱藏,需要被找到,卻又對被找到感到疑惑」---這個診斷或許對人類來說挺正確的。
傅剛提到,神就以捉迷藏的語言被寫下的,Deus Absconditus的意思即是:那位隱藏自己的神。
但是,傅剛認為,就他個人的觀點來看,神比較喜歡找人,而不是躲藏。祂喜歡玩一種叫作「沙丁魚」的遊戲,就是一個人當「鬼」躲起來,然後所有人去找他。當你找到他,就跟他躲在一起,直到別人也找到了你們:然後一起發出格格的笑聲,使其他的人都知道你們躲在哪裡。
「我想神是玩沙丁魚遊戲的神。祂被找到的方式跟沙丁魚遊戲一樣,就是透過已經找著祂的人的笑聲。」
聖經寫道:「天起了涼風,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。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,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,躲避耶和華神的面。耶和華神呼喚那人,對他說:『你在那裡?』他說:「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,我就害怕:因為我赤身露體,我便藏了。』」
【想要隱藏,需要被找到,却又對被找到感到疑惑】
捉迷藏是個簡單的遊戲,一個人負責找人,其他的人躲起來,因此我們稱這個遊戲為「捉迷藏」。這個遊戲對躲的人來說很好玩,你躲的時候可以選擇要躲在哪裡,眼睛可以睁開。躲的人有掌控權,每個人都希望是躲的那一方。
負責找人的則是比較辛苦的一方。他刻意讓躲的人離開,他將自己放在一個比較謙卑的位置,不斷地去找那些故意躲他、笑他的人。沒有人想當「鬼」。
負責找人的人甚至沒有什麼正式的名稱。在其他的遊戲裡,重要的角色至少都有上得了檯面的名字,比方說中鋒、投手、守門員。捉迷藏裡負責找人的人,卻只是叫作「鬼」,不是什麼「鬼船長」、「鬼執行長」,就只是個「鬼」。
事實上,這個遊戲就是從大家搶著喊「不是鬼」開始(編註:美式捉迷藏的玩法,一開始大家要搶著喊「不是鬼」。由最慢喊的人當「鬼」)。
不論是誰當「鬼」,都必須非常有耐心。當「鬼」的人要很努力地找、找很久,還要面對別人的躲避和捉弄。
遊戲的最後,如果有人太會躲了,當「鬼」的人會大聲宣布遊戲結束。他會把手圈在嘴巴旁成喇叭狀,大聲喊叫:「喔咿〜喔咿〜放牛吃草了!」
沒有人知道最後這一句的典故,或它原來的意思是什麼(可能是拉丁語「釋放牛隻」的意思?)。不過,每個躲的人都知道它的意思,就是你可以回家了,你安全了,不會有人去追你、傷害你或懲罰你。你可以回家了----像流浪的兒子回家,有肥牛犢迎接他。不要再躲了,回家吧。那是恩典的呼喚。
神與人的故事是個捉迷藏的故事,只是有時候我們搞不清楚,誰才是那個「鬼」。
幾年前,教會界流行一句貼在保險桿上的標語是「我找到了」。以嚴格的神學角度來說,這句標語反了,應該是「我被找到了」。
大部分的人在屬靈的歷程上,都會認為自己是那尋道者,這當然有部分的真實性。我們提出問題、閱讀書籍、參加課程、尋找對我們來說往往難以捉摸的真理。我們在尋找神。聖經的作者這樣寫道:「你們尋求我,若專心尋求我,就必尋見。」然而,這並不是全部。我不僅是個尋找者,也是那躲藏的人。你也一樣。我們必須面對自己喜歡躲藏、迷失的傾向。
想要隱藏
我逃避他,不分畫夜;
我逃避他,從歲首到年終;
我逃避他,在我曲折複雜的心思裡;
在淚眼婆娑中,在銀鈴般的笑聲之下,
我逃避他。
當我察覺到自己犯了罪,第一個反應總是躲藏。這就是為什麼法蘭西斯·湯普森(Francis Thompson)寫了宏偉詩作〈天堂獵犬〉(The Hound of Heaven)。我經年累月地逃避神,我以合理化及否認的方式逃避神(「在我曲折複雜的心思裡」),即使我流淚及歡笑,我依然躲避神--其實這些東西可以引導我回到祂的身邊,只要我願意的話。
自從伊甸園以來,人類一直在逃離神。但是,人類不是被造來逃避的。從一開始,我們最深的渴望是認識與被認識,因此在伊甸園裡,亞當和夏娃「當時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」。沒有隱藏,無須隱藏,彼此完全認識。
不過,因著罪,這一切都失落了。在墮落之後,當神來找亞當,亞當的反應是當他聽到神來到園子的聲音,對於自己的赤身露體感到害怕,「他便藏了」。
這是我的故事。我躲藏,是因為我不想曝露自己的墮落和黑暗;我躲藏,是因為如果別人看見關乎我的真相,就沒有人會再愛我。我躲避他人,我躲避神,我躲避真理----就某種意義來說,我甚至躲避我自己。
罪和躲藏是不可分開的,就像擁有兩個墮落靈魂的連體嬰一樣。我的弟弟巴特在他人生的某個階段,很喜歡拿餅乾罐裡的餅乾來吃-縱使媽媽清楚說過,這是廚房裡不能碰的東西。我們可以自由地取用蔬菜罐、水果碗裡的食物,但是吃了那「分別善惡」之罐,就必定死。
但是,巴特的信念是(心理學家認為,這是發展階段一個常見的現象),只要他看不見,別人也看不見他在做什麼。
於是他走進廚房,緊閉著眼睛,為求保險又用一隻手曚住眼睛---他成為了「那隱藏自己的巴特」(Bartus Abscoditsus)。
巴特慢慢地前進,另一隻手摸索著櫥櫃的把手和流理檯,直到找到那個餅乾罐。他打開罐子、拿出餅乾,再倒退走出廚房,眼睛都沒有睁開過。我的父母在一旁早就笑彎了腰,根本從未想要阻止他(我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好笑,尤其因為巴特當時已經十七歲了⋯⋯)。
諷刺的是,我之所以隱藏,正是因為害怕别人一旦知道關於我的全部真相,就不會愛我了:但是,那被我隱藏起來的部分,不就失去了被愛的機會?人家認識我到什麼程度,我就只能被愛到那個程度。如果想要完全被愛,就必須完全被認識。
我之所以隱藏部分的自己,是想說服別人我比真正的自己更好。
如果我隱藏得夠好,也許就可以擺脫真正的我。別人也許會愛我,但我心裡總是有這樣的聲音出現:是的,但是如果你看到真正的我----如果你看見我所隐藏的部分,你就不會再愛我。你愛的是自己所以為的我,你並不愛真正的我,因為你並不認識真正的我。
亞當做的差不多就是這樣的事。但是,也許最令人驚訝的部分,是神所扮演的角色。當祂進入伊甸園,祂問了一個問題:「亞當,你在哪裡?」
神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?難道那位全知的神感到困惑了嗎?神真的不知道亞當在哪裡嗎?多年來我讀著這個問題,卻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。
這是聖經裡最特別的一個問題,神允許亞當躲避祂。
《神所期望的關係,不是強迫得來的----即使是祂自己也不能。》
這種關係的建立,需要的是一顆願意的心。神讓祂的造物擁有選擇被認識或不被認識的自由。神掩起祂的雙眼。然而,不只是這樣而已。神不只允許亞當躲藏,祂還去找他。雖然亞當是那退縮的一方,神卻主動恢復他們之間親密的關係。在亞當數到一百之後,神說:「讓我來當『鬼』吧!」
問題與討論:
1. 你有過隱藏自己的經驗嗎?是怎麼突破的?
2. 你有過在神面前敞開(裸奔)的經驗嗎?是什麼感受?
3. 讀完文章,你認為天父玩的捉迷藏遊戲規則是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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