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26 (1005) 1-3接受那份無從言喻的愛
愛,表示以對方為樂
現在要談論的這一點,與愛人者的心態有關。
當我說「愛你」的時候,絕不是出於責任或義務。
我記得一位講員有次在聖誕節期的分享中提到,你應該持續帶著「無論如何」(inspiof)
假設跟太太求婚時這樣說:「嗯,妳本身沒什麼可愛的,沒有正常人會愛妳,但是因著我高貴的性情,
我願意咬著牙,無論如何都愛妳到底。」我想,求婚過程一定不像當初那樣順利。
不,真正的愛是,光是看對方一眼,就足以讓我的眼神閃亮起來。
出埃及記記載了這樣美麗的畫面,場景是神與摩西在燃燒的荊棘前會面。
神告訴摩西,亞倫已經在前來的路上:「現在他出來迎接你,他一見你,心裡就歡喜。」
(強調字為作者所加,後同)只要見到喜歡的人,你我的心裡都會是歡喜的。
愛是堅持被愛的一方應當被愛,它為被愛者歡欣,這也是他總是透過歌曲深刻傳達出來的原因。
我們務要記得,神就是這樣愛我們,即使一些基督徒作家把神的愛,僅僅描繪成「無論如何」的那種愛。
當然,我們的確有神需要以「無論如何」的愛來愛我們的地方,但是破碎、不堪並非我們的全部。
就像史密德(Lews Smedes)所認為的,「我需要神為我死」可能是一件很糟的事,
但是「神認為我值得祂為我死」,卻是一件很棒的事。我們也許破碎不堪,就像史密德所認為的,
但是千萬不要因此就以為自己一文不值。
神愛你,不是因為祂必須愛你,而是因為祂願意這麼做。祂以你為樂。
當然,這不代表祂喜悅你做的每一件事,就連你的母親也不會這樣――如果她身心健全的話。
但是,你―你這個人,在神眼中是美好的存在,祂樂意愛你。
詩人提到神看他如同「眼中的瞳人」。「眼中的瞳人」這個詞在聖經出現好幾次,
可以翻譯為「眼睛裡的人」或「掌上明珠」。
當你近距離直視某人的眼睛,就能從對方的眼裡看見自己的倒影,而這個詞也是從這個意思而來的。
你可以從另一個人的眼裡,看見自己的形像。
若將這個詞套用在你和神的關係上,就代表你可以從天父的凝視中看見自己的倒影!你是神眼中的瞳人。
不過,就算是情侶,有時也會為對方感到失望,他們明白那種付出得不到回應的感覺。
戀人不只唱情歌,比起別人,他們更常唱著憂鬱的藍調。
神也是這樣。「以色列年幼的時候,我愛他,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。
先知越發招呼他們,他們越發走開······我原教導以法蓮行走,用膀臂抱着他們,
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·····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···⋯·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⋯·我的民偏要背道離開我。」
從某個程度來說,神擁有所有戀人所具備的特質,也就是查爾斯·威廉士(CharlesWillims所說的「雙重視野」
(double vision):「⋯⋯所有人世間的崇拜愛慕,都無法阻止她的愛人〔透過理性的精確,以及難以言喻的愛〕
看穿她的本性―懶惰、淫蕩、邪惡。她有雙重人格,而他有雙重視野。」
神看透我們的本質,祂完全清楚我們的缺點和邪惡:但是,祂也看得見其他的東西,
祂看得見我們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,以及將來我們可能變成的模樣。
有時候,我們說愛情是盲目的,其實不然:惟獨愛情「看得見」,它用的是雙重視野。
因著這種視野,上帝將最初只有祂看得見的美善,從我們裡面引出來,以致終將為世人看見,而這令祂感到喜悅。
愛,是給予和服事
最重要的一點是:愛是給予。給予之於愛,就好比吃之於飢餓一樣。
給予是愛表現出來的方式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⋯⋯」
這段經文的開頭,我們耳熟能詳。
給予是愛的本質。沒有服事的行動,愛就像一具沒有骨架的空殼,毫無支撐。
對於「慾愛」來說,在開頭的階段,給予並不那麼困難。鮮花、卡片、足部按摩,
這些東西流暢得就像尼羅河的水一般,那是因為早期的感受支持這股動力。
不過,這些感受就像是情感的輔助輪(編按:練習騎單車時,架在車尾輪旁的小輪)一樣,
遲早都要拿下來。而「慾愛」只有在預期得到同等回饋時,才會表現出給予。
但是,真愛的考驗在於,如果沒有回報,是否還願意付出。
安・拉莫特(Anne Lamott)寫過一個故事,講到一個孩的妹妹患了白血病:有人告訴這個八歲的男孩,
如果沒有人捐血給妹妹,她就會死。他的父母問他可不可以驗一下血型,看看是不是跟妹妹的血型相合。
他答應了。醫院做了檢驗,結果是相合的。於是父母問他,願不願意給妹妹一品脫的血(編按:約四百七十毫升),
因為這可能是妹妹活命的惟一機會了。男孩說,他需要一個晚上的時間想一想。
隔天,男孩告訴父母,說願意捐血給妹妹。父母帶他到醫院去,他與六歲的妹妹並排躺在病床上。
護士在他的兩隻手臂插上静脈管線,抽了一品脫的血給妹妹。男孩静静地躺在那裡,
看著血液流到静脈管線,這些血將會救活她的妹妹。
當醫生過來檢查他的情況,男孩問醫生:「我還有多久會死?」
給予成全了愛。
還有另一個跟破布偶有關的故事,這一次,布偶的名字是艾爾。
艾爾是我的岳父,他為人單純,很討人喜歡。他是個天生的運動員,喜歡野外活動,特別熱愛打獵和釣魚。
當我們有了女兒之後(這是他第一個外孫,我太太沒有其他手足),沒想到帶孫女到戶外,對他來說是一件多麼興奮的事。
直到有一天,我們從艾爾的家開車回家,這時艾爾已經秘密訓練蘿拉一段時間了。
當時一歲大,我們讓她經歷所有長女或長子必經的磨練。
「蘿拉,小貓怎麼叫?」
「喵。」
「那狗狗呢?」
「汪汪!」
「那小鳥呢?」
「砰!」
這是她的外公教她的。
艾爾不在乎別人批評他的妻子和女兒,但若有人數落他養的狗,他就無法忍受。
遺憾的是,當我認識阿皮的時候,(坦白講)它已經被艾爾寵壞了,
不過艾爾從來都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評論。如果有人質疑為什麼阿皮的肚子那麼貼近地面,
艾爾就會極力辯說於阿皮品種特殊,「腿比較短」,肚子才會離地面那麼近,才不是因為肚子太大而下垂。
艾爾不堪的那一面是酗酒。他跟自己的父親、叔叔和兄弟一樣都是酒鬼,
好在他的情形還不是太嚴重,他不會曠職或揮霍金錢,他只變得令人難以理解。
雖然我的太太南西知道父親愛她,但是他用來愛她的方式是多麼的不堪,他也從未直接話語將愛表達出來。
有時候南西會在電話中主動說愛他,他或許會這樣回答:「我也是啊,妳這小夥子。」
但是,他從未主動開口說過這句話。
某年秋天,艾爾的皮膚變黃了,是那種香蕉過熟的黃色,醫生說要幫他檢查是不是有胰臟癌,
那時若發現罹患胰臟癌,幾乎都已經是末期了。我們在艾爾的家等他回來告知檢查結果。
艾爾進門,劈頭就說:「中了!」除此之外,他沒再多說什麼。
有時們發現他看著外,卻很難明白他到底在想些什麼。
艾爾從來沒有認真想過關於神的事。他並沒有對神懷有敵意,只是不感興趣。
現在我們試著和他談談,但總無法談到什麼。
直到有一天,我的母親來看艾爾,情況才有了改變。她跟艾爾談孫女,還有談人生的無常
(搞不是她先走也說不定)。但是,如果艾爾走了,將來兒孫問起他和神的關係時,
她該回答他們什麼呢?是什麼東西擋在他和神之間?
「很好啊,」他說,「我和神之間沒有什麼問題。還會有什麼問題呢?」
我的母親抓住這個問題,進一步解釋基督「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」。
曙光初露,冰霜化解,艾爾禱告,把生命交給神。
後來,神開始施行某種重建手術。艾爾和我開始一起讀約翰福音,他自己先讀一部分,
我們再一起討論,最後通常以禱告結束。有一兩次,我們甚至手牽手一起禱告。
艾爾的病情惡化得很快。有一天,他躺在床上,虛弱得無法坐起來,我們只得停止談論關於耶穌的事。
艾爾說:「我們來禱告吧。」他的提議出乎我意料之外,因為他從未主動開口說要禱告。
「好啊。」
「我們再一次把手牽起來禱告吧。」艾爾這樣告訴我。他把手伸過來,抓住我的手。
令我驚訝的是,這雙丢過無數次美式橄欖球、揮過無數次高爾夫球球桿、扣過無數次板機、
拿過無數個啤酒罐的手,在病重時卻比強壯健康時來得美麗動人。
過了不久,艾爾住進了醫院。某個週五晚上,他打電話給南西,兩個人談了一會兒。
在南西掛電話之前,我聽到他說了一句令我終生難忘的話。
他說:「爸爸,也愛妳。」
我跟南西確認是不是我想的那樣。是的,她的爸爸告訴她,他愛她。
那是週五晚上的事。隔天早上,艾爾中風了,以他的情形來說,這是可以想見的。
接下來的六個禮拜,他幾乎無法說話,也無法控制最簡單的行動,然後他就過世了。
南西聽到她爸爸最後說的一句話,就是他第一次開口說的「我愛妳」。
有一種愛在被愛者身上尋找價值,為地位、財富、美貌所吸引:而且這樣的愛我們並不陌生,因為每天都看得到。
但是,有另一種愛在被愛者身上創造價值,這種愛不但不嫌棄像艾爾、像你我這樣的破布偶,
還給予我們難以言喻的愛。如果你放手讓神接手,會開始在你身上施行重建手術,
直到有一天——你來看看!
「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⋯⋯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。」
神說:「你若愛我,就得連這破布偶一起愛。」這整套的。
問題與討論:
1.作者提到的「愛的雙重視野」是什麼意思?你同意嗎?
2.作者最後提到他岳父艾爾的例子,他要說的是什麼?
3.作者所說的天父的愛,是否顛覆你過去對神的認識?你有什麼感受或感動嗎?
延伸問題:
1.上帝如何成為你的喜樂?你有靠主喜樂的經驗嗎?
2.你認為什麼是服事?自己該怎麼開始參與服事?
3.我們團契是一個福音事工,你覺得自己扮演著什麼角色?
詩歌分享:
耶穌對我真好:https://youtu.be/JULGT2geUT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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